【摘要】本文以革命和改良的辩证关系为视角,审视了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作者认为,农村革命与乡村建设是毛泽东和梁漱溟在探讨救国之路过程中得出的两种不同的理论,也是他们各自全力以赴进行的两种不同的社会实践。尽管两者在解决中国社会矛盾的方法和途径上大相径庭,一个是革命,一个是改良,但他们都基于对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农村社会的认识和体察,其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从农村做起,复兴中国。
【作者简介】王武岭,男,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政法学院教授。
【文章编号】1001~5574(2005)03~0031~06
上个世纪初期,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在我国历史上存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古老的华夏勃发出一线生机。然而,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近代以来积贫积弱、一盘散沙的中国,地方割据、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一大批有识之士,都在探讨救国之路。有实业救国论者、有教育救国论者、有铁路救国论者,各种理论都指向了同一个目标:复兴国家、振兴中华,使国家走向民主富强之路。农村革命与乡村建设就是毛泽东和梁漱溟在探讨救国之路过程中得出的两种不同的结论,也是他们各自全力以赴进行的两种不同的社会实践。尽管两者在解决中国社会矛盾的方法和途径上大相径庭,一个是革命,一个是改良,但他们都基于对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农村社会的认识和体察,其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从农村做起,复兴中国。毛泽东和梁漱溟对中国社会有着深刻的见解和一致的认识,都认为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村是解决中国一切矛盾的起点和基础,并且都身体力行,以期用自己的理解和实践改造中国农村,改造旧中国。从实践结果来看,毛泽东是成功者,他领导的革命通过农村包围城市,砸烂了旧政权,建立了新中国;梁漱溟则是失败者,他所倡导和全力以赴的乡村建设就像早产的婴儿一样生不逢时,很快夭折,他的乡村建设理论因其改良主义性质还受到无情的批判,甚至被毛泽东定性为用笔杆子杀人的“杀人犯”。然而历史发展到今天,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中国仍然是,农村依然落后,农民依然贫困,乡村更需要建设。历史昭示我们,不能简单地以结果的“成败”去评价一种理论,更不能以一种理论的正确性去证明另一种关于不同问题的理论是错误的。毛泽东的农村革命是拯救中国的一剂猛药,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则是复兴中国的一剂长效药,农村革命与乡村建设是相辅相成的,革命与改良应该并行不悖。这就是本文要阐明的主要观点。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萌芽于民国十一年,大半决定于十五年,而成熟于十七年”[1](p3)?。这一时期,正是国内局势动荡的军阀混战时期,也是革命与改良、民主与专制进行反复较量的时期。经过北伐战争建立的南京政府,是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各个大小军阀拥兵自重、战祸频仍。由于国内战争的破坏,社会矛盾激化,民不聊生,工人、农民暴动时有发生。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向何处去,怎样才能结束这种四分五裂的混战局面,使贫困落后的中国变成民主富强的中国?所有关心中国命运的有识之士,都在苦苦寻求救国救民之路。各种理论、各种思想纷纷表达自己的基本理念,探讨济世良方。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就是他探讨中国富强之路的思想总结。
作为一个睿智的哲学家,梁漱溟一生思索两大问题,一是人生问题,一是中国问题。
在梁漱溟先生看来,这两个问题也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只有首先了解中国人的思想、文化和中国社会的特点,“才能替中华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开出一条路来”。而乡村建设就是梁漱溟思索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也是解决中国问题的一个根本性的方案。在梁漱溟看来,乡村建设这条路才是他经过多年思索终于发现的拯救中国的唯一可行的路径。20世纪30年代,他前后撰写了两篇文章:一是《现代西洋政治的路是第一条不通的路》,二是《俄国十月革命的路是第二条不通的路》。对国民党和共产党的理论和实践一一否定,认为只有乡村建设的路才是复兴国家的唯一的出路。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是建立在他对中国社会特殊性的认识的基础上的。梁漱溟认为,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中国诸问题中最为重要也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要谋求中国的出路,探索民族复兴的前途,就非解决农村与农民问题不可。而解决的方式既不能走欧美资本主义的老路,也不能走俄国社会主义的新路,这是由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决定的。梁漱溟认为,中国既不同于西洋——那是个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也不同于苏联——那是个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中国是“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社会。所谓“伦理本位”,是针对西方“个人本位”而言的。西方人讲自由、平等、权利,把个人权利放在第一位。但中国注重的是义务,而不是权利。父慈子孝,父亲的义务和责任是慈,儿子的义务和责任是孝,还有兄友相恭、夫妻相敬、亲朋相善等等,都是“伦理本位的内容”。所以说,伦理关系即亲情关系,亦即是相互之间的一种义务关系。当每个人认识到自己的义务,就会本着自己的义务尽责任,为家庭,也就是为社会。这样全社会不期而辗转联系起来,形成一种相互关心、相互尽义务的稳定关系系统。中国社会由于缺乏团体生活,家庭在中国人生活里是关键所在。伦理关系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人类在情感中皆以对方为主,故伦理关系彼此互以对方为重;一个人似不以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2](p161)。这就是梁漱溟描述的伦理本位的社会。同时,梁漱溟还认为,中国社会只有职业之分立,而没有阶级之区别。他说,阶级对立的社会,造成一种逼人对外抗争的形势;职业分途的社会,则开出你自己求前途的机会。像封建社会的农奴,资本社会的劳工,经济上、政治上的机会均为另一个阶级所垄断,非打倒封建阶级、推翻封建制度,打倒资本阶级、推翻资本制度,即无法开出自己的命运。而封建领主和资本家,也只有严阵以待,不敢放松一步,其形势逼着人向外冲击,以求解决,实前后两大制度之所一致的。然而中国制度其所形成的趋势,恰好与此相反,它正是叫你向里用力。在中国社会里,一个人生下来其命运都无一定,为士、为农、为工、为商,尽可自择,初无限制。而行行出状元,读书人固可以致身通显,农、工、商业也都可以白手起家。富贵、贫贱,升沉不定,流转相通,在这样社会里大体上人人机会均等,各有前途可求,故无革命。到了近代,由于西洋风气的输入和帝国主义的侵略,使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社会遭到空前破坏,而新的社会结构还未及建立起来,就使得中国社会陷入东不成、西不就的状态中,“中国所苦的是革命都无法去革,因为旧的秩序破坏之后尚没有一个不平的秩序建立,若强为革命,则只有增加其武力争夺,增加其秩序纷乱而已”[2](p213)。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梁漱溟确认当时中国问题的根本,不是对谁革命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种新秩序”。革命是一种“破坏”,而“建设”才是中国未来希望之所在。他说:“武力破坏的革命功夫现在已经过去而不适用,现在所需要的是‘革命的建设’——建设一新社会。”[3](p612)因此他主张,中国的未来发展只能是认取自家精神,寻取自家的路走。这自家的路,就是他的乡村建设之路。这种“革命的建设”之所以要从乡村做起,是因为中国是个农业社会,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以上;农村是中国的根,农民是衣食父母,农村安定了,才有国家的安定,农村富裕了,才有国家的富强。他还形象地把当时的中国比喻成一棵将要枯萎的大树,只有首先救活了这颗大树的根,才能“转换”成一棵枝繁叶茂的新树来。因此,中国的复兴,必须从乡村做起,走“以农业促兴工业之路”。乡村建设才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不同于西化与俄化这两条“走不通的路”的新路。为了走通这条路,他主张知识分子到乡村去,他自己也不惜抛弃舒适的城市生活和显赫的地位与事业,先后在广东、河南、山东投身于乡村建设运动[4](pp189~201)。
?与梁漱溟一样,毛泽东也很关注农村及农民问题。1927年,湖南在北伐革命的影响下,爆发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农民运动。一些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对农运横加指责,认为“糟得很”,是“痞子运动”,而一些小资产者受其影响,也都说农运“太过火了”。为此,毛泽东深入湖南5县,历时32天,写出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站在亿万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观察、评价农运,驳斥了封建势力对农民运动的诬蔑,批评了小资产者对农运的责难,得出了农民运动“好得很”的结论。然而,毛泽东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他是以一个革命家的目光和智慧去观察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他在农村发现的是革命的主力军。毛泽东认为,当时的中国,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是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只有进行革命,推翻三座大山,才能救中国。而要进行革命,首先就得分清敌我。弄清各阶级的地位状况,则为分清敌我的首要条件。因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5](p17)。
我们知道,毛泽东早在五四时期就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统治和压迫其他阶级的暴力机器。历史上任何腐朽阶级的统治,也都是只有通过暴力的手段才能将其推翻的。所以毛泽东指出,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毛泽东又不同于那些只知道唯书唯上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中共早期历史上,有一批留洋回国的自称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动辄引经据典,对马克思主义经典可以倒背如流。毛泽东称他们是本本主义者,并且专门写了《反对本本主义》一文对这种学风进行批评。毛泽东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能够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能够具体分析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阶级状况。毛泽东指出:“中国虽然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国家,虽然是一个地广人众、历史悠久而又富于革命传统和优秀遗产的国家;可是,中国自从脱离奴隶制度进到封建制度以后,其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就长期地陷在发展迟缓的状态中
。这个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年左右”[6]p623。
这种状况,直到近年来才发生变化。自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这个社会有如下几个特点:其一,封建时代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是被破坏了;但是,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经济的社会生活中,占着显然的优势;其二,民族资本主义有某些发展,并在中国政治的、文化的生活中起了颇大的作用,但是,它还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它的力量是很软弱的,它的大部分是对于外国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都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其三,皇帝和贵族的专制政权是被推翻了,代之而起的先是地主阶级的军阀官僚的统治,接着是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联盟的专政;其四,帝国主义不但操纵了中国的财政经济命脉,并且操纵了中国的政治和军事的力量。因此,中国现阶段进行的革命是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此基础上,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农民革命,革命的一个主要任务是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没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关于农村的土地状况和阶级状况,毛泽东早在1925年就有明确的分析。他认为中国土地状况极端不合理,70%以上的土地掌握在只占农村人口5%的地主、富农手里,而广
大的贫农、雇农则无地或少地。这样就形成了地主与农民、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两大阶级的对立和斗争。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就是领导广大农民打倒地主,没收封建剥削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依据毛泽东的科学分析,当时的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地主阶级和农民的矛盾。解决这两对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暴力或武装斗争。因为我们的敌人不给中国以和平活动的可能,中国人民没有任何政治上的权利。
关于革命的道路,毛泽东这样认为:中国革命不是像苏联那样首先占领城市,然后占领乡村,而是要先占领农村而后占领城市,进而解放全中国,即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毛泽东指出:必须在广大落后的农村建立牢固的根据地,蓄积力量,发展生产,才能造成包围城市的格局,为全国解放创造条件。他还认为,土地改革是建设和巩固根据地的重要内容,只有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才能真正调动起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壮大革命力量,造成陷敌人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总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和战略要求我们从农村做起,从土改入手。正是基于这样的对中国社会的具体分析,毛泽东不仅从农村找到了革命的主力军,也确定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这就是毛泽东农村革命理论的精髓。事实证明,毛泽东的这一理论是引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夺取全国政权的关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毛泽东的农村革命理论与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主要区别在于:第一,目标定位不同。革命的直接目标是推翻现存政权,以武装夺取政权为己任。而乡村建设理论的核心是建设,不想推翻现存政权,更不想执掌政权,而是利用现有政权。梁漱溟曾经解释过这一点,他说:“乡村建设者自己始终不直操政权——这实在是乡村建设者应抱持的态度。”“政权用不着属于我才可完成乡村建设运动。”[7]第二,采用的方法手段不同。“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只有用武装暴力的手段,才能推翻腐朽统治,建立新政权。毛泽东对“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是深信不疑的。而乡村建设的任务却只有通过和平的手段才能达成,因此,梁漱溟反对以暴力革命的手段去推翻政权,改造社会。他说:“我的主张一向集中在如何引此崩溃的旧社会,过渡到新社会之建设途程上,而对于任何题目的暴力革命,或任何形式的对内作战,均不承认,反对到底。”[8]显然,梁漱溟之所以反对暴力革命,是因为暴力革命必然引发更大规模的内战,而这正是造成民不聊生的一个重要根源。因此,只有通过和平的手段和建设性的改良,才能逐步改变中国积贫积弱的状况,实现整个国家的民主和富强。第三,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不同。革命的任务是推翻腐朽阶级的统治,推翻现存政权,革命者认为舍此便不能发展,也不能进步。乡村建设的任务决定了它必须依附政权,只有得到现存政权的支持和允许,其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才能得以实现。这是因为乡村建设所需要的财权和政治上的试验权都不得不仰仗于现政权。对于这个问题,梁漱溟曾经解释道:乡村建设与国民党政府发生关系也没什么,关键要以我们为主,政府为宾,要我们利用他,而不要被他利用[2](p581)。上述三个方面的区别集中到一点,那就是革命与改良。毛泽东的农村革命从性质上属于“破”字当头的革命理论,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则属于以“立”为主的改良主义。
学界关于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改良主义性质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但是,对其历史作用的评价及其对中国社会特殊性的深刻见解和客观描述,却缺乏应有的公允。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陈翰笙、薛暮桥、千家驹、李紫翔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重要成员,因他们批评乡村建设的文章多发表在当时的《中国农村》杂志上,故名。集中火力对乡村建设理论进行批判,指责乡村建设理论以改良反对革命,以乡村建设美化国民党政权。建国后,由于梁漱溟喜欢独立思考和“不愿做官”的个性,从1953年开始,又遭到了无情批判。这些批判,与其说是学术批评,不如说是政治迫害,其基本逻辑就是:乡村建设=改良主义=反革命。
实际上,革命与改良是一对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概念,并不是完全对立的。社会历史的发展进步,既依赖于革命,也依赖于改良。所谓革命或曰社会革命,是指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被压迫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推翻由统治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以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发展的行为过程。革命的直接目标是国家政权,砸烂旧政权,建立新政权。国家政权从旧的统治阶级手里转移到新兴的被统治阶级手里,是革命成功的主要标志。毛泽东作为伟大的职业革命家,深谙革命之道,他喜欢把革命概括为“破”与“立”两个范畴,而且主张“不破不立”(即先破而后立)、“破字当头”。这是因为革命的主要任务是砸烂旧政权,破坏旧秩序。如果把“破”与“立”作为一对矛盾的话,在革命者看来,“破”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而所谓改良或曰社会改良,是指依靠现有政权的力量对社会、政治制度进行的变革和完善。改良不以推翻现存政权为目标,更不以执掌政权为己任,而是在维护现存政权的条件下通过点滴改进和制度创新实现社会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改良实际上也包括了“破”与“立”两个方面,只是并不破坏现存政权,当然就用不着武装暴力的手段了,而是主张通过温和的、渐进的手段实现革故鼎新,达到“立”的目的。在改良者看来,在“破”与“立”这对矛盾中,“立”才是主要方面。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因其依附政权的性质和重在建设(立)的定位,显然当属改良的范畴。
革命与改良,尽管二者的目标定位不同,采用的方法手段不同,因而与现存政权的关系也不同,但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却都能够起到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因此,革命与改良并不是完全对立的,用革命去否定改良与用改良去否定革命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对于革命与改良的评价,最基本的标准是看其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有无推动作用。至于这种推动作用的大小,只是量的差别而已;同时,由于两者的目标定位不同,也很难进行简单的比较。就毛泽东的农村革命与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而言,革命的直接目标是夺取国家政权,砸烂腐朽的制约生产力的旧政权,即可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对社会历史的推动作用是明显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杠杆”。当反动的政权对生产力的发展形成“桎梏”的历史关头,革命对社会的推动作用和对生产力的解放作用是十分明显的。然而,革命本身并不就是生产力的发展,也并不等同于社会进步,以政权易手为标志的革命的胜利只是为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本前提和政治保障。夺得了政权的革命者只有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和策略,进行深刻而广泛的社会变革和切实的制度建设,通过点滴的改良,才能一步一步地提升现有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个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因此,从历史的现代化进程来看,革命与改良应该是并行不悖的。毛泽东的农村革命与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是复兴中国的两剂不同的药方。如果说毛泽东的农村革命是拯救中国的一剂猛药的话,那么,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则是复兴中国的一剂长效药。二者功效不同,各有侧重。革命是急风暴雨式的,甚至可以是跳跃式的(即超越一定的社会历史形态),它可以带来社会发展的质变,其功效是明显的;然而建设的任务却是量变的过程,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去实现:生产力要一步一步地提高,落后面貌要一点一点地改变,社会制度要一点一滴地完善,其功效是不明显的,只有通过长期积累的过程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70年后的今天,中国依然落后,农民依然贫困,“三农”问题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首先面对的现实问题。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仍然闪烁着智慧之光。
[1]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乡村书店1937年版。
[2]《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梁漱溟全集》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4]郑大华:《梁漱溟传》,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6]《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7]梁漱溟:《略述乡村建设运动的要旨》,载《乡村建设运动周刊》1937年第15期。
[8]梁漱溟:《树立信用,力求合作》,载重庆《大公报》193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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